堤防及穿堤建筑物可能出現險情或河段內可能發生洪水災害的水位。又稱防汛警戒水位。是中國規定的江河堤防需要處于防守戒備狀態時的水位。
摘要
拼音 jingjieshuiwei
英文名稱 warning water level
又稱 防汛警戒水位
所屬學科 水利工程
對有堤防的江河湖泊,一般指洪水普遍漫灘或堤防開始擋水的水位。對沒有堤防的河流,一般指洪水漫灘并可能發生洪水災害的水位。當水位達到警戒水位時,有關部門應進一步落實防汛值守、搶險備料和巡堤查險等工作,同時關閉交通閘口,視情況停止穿堤涵閘使用。同時密切關注降雨、洪水和堤防險情等的發展變化,做好應對洪水繼續上漲的各項防汛安排部署。警戒水位由防汛部門根據堤防工程條件和出險規律、江河洪水特性、歷史洪水災害情況等長期防汛實踐經驗,并考慮防洪保護對象的重要程度等綜合分析確定,也根據工程除險加固建設等情況適時調整。江河湖泊均以水文(水位)控制站作為河段或區域的代表來擬定警戒水位,并經上級防汛部門核定后頒布下達。
中國沿海的一些港區和重要地區也設有警戒水位,一般指防御標準較低的防潮工程的高程。潮位超過警戒水位,則有局部地區受淹。該水位由潮位站與當地防汛部門根據保護區的地面高程、重要程度以及防御能力共同商定,經上級部門核定后頒布下達。
(來源:《中國大百科全書第三版》網絡版
作者: 尚全民 丁留謙 凌永玉)